某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2025-JQ05-G19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经费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工程概况与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2.1.2招标项目概况:1项
2.1.3项目投资估算(建安费):6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400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完成。具体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项目决算完成。如遇本工程延期等情况,咨询人根据委托人要求顺延服务期限,所顺延的服务期内发生的服务工作不增加任何费用。另外,设计和造价咨询具体时限如下:(1)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做好人员团队、设备准备及全过程工程咨询规划编制。(2)项目初步设计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20日(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为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30日(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需在设计审核确认后20日(日历天)内完成。
2.2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协助审查加固方案设计、改造初步设计和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加固方案设计、改造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加固和改造施工图预算、审查变更签证价款、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查工程索赔、协助梳理审查竣工结算,协调推进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工作,
负责或协助开展工程项目设计评审、工程施工管理、专项咨询等;对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方案进行评估和经济分析,协助办理本工程建设工程相关手续,整理归档工程资料及移交,协助开展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配合审计、纪检、巡视等进行监督监察;协助处理解决项目实施期间存在和突发不可预见性矛盾困难和疑难事项等。
■工程设计:①初步设计,包括加固工程方案设计和改造工程方案设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性要求;按照限额绘制初步设计图纸,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等;②施工图设计,包括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配合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等;③效果图设计,包括改造工程外立面效果图(含科研楼北楼和临街楼外立面效果)、改造工程主出入大厅装饰效果图(含科研楼北楼和临街楼主出入大厅)、会议室和学术报告厅装饰效果图及其他建设方需设计提供效果图的部位等;④配合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答疑、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按招标人要求出具设计蓝图等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工程开工前,协助办理本工程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对项目的保密、廉政等进行管理等,该项工作需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二次招标确定的第三方中标监理单位承担。
■造价咨询: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无偿配合造价审核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并协助合同签订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企业具备以下资质: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成立三年以上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站:******/)中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投标现场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未提供截图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4)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5)工程监理工作需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二次招标确定的第三方中标监理单位承担,且监理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人员具备以下资质: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5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得兼任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任何岗位(提供承诺书)。
(3)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
师证书。
(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及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1.3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0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建设规模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或合同投资估算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或合同服务费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类似项目业绩须包括工程设计,以及项目管理或造价咨询业务中的任意一项。
3.1.4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度),经******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
3.1.5 信誉要求: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截图,截图时间需为投标截止日之前15日内,或者提供承诺书)。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工程设计负责人执业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提供在线截图或承诺书)。
(3)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须将监理工作分包给具备上述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其他内容不允许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领取
5.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9时至11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
5.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本项目采取线上报名。
(2)潜在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联系人向投标人登记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人邮箱:******,招标人联系电话:******、010-66948807,资料经招标人查验合格后,发出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领取人对招标文件报名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未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截图或承诺书);
(6)本项目所需工程设计资质复印件;
(7)以上材料采用A4幅面打印,每页须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凡获取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00秒,递交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采购服务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采购服务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联系人:杨助理
电 话:022-8465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