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08,807.6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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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路灯 需求描述 详见比选文件 | 108,807.60 元 | 1(批) | 108,807.6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特定资格条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2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比选文件要求
- (一)交付时间:工期:30日历天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报价要求:
1.合同形式及计价报价:本工程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维护(含材料、设备、器具、半成品、成品等)、质保、检验检测试验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保证工期、质量、验收通过、资料归档的各项费用,还包括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的、隐含的(人工、规费、税金政府调整)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2.报价原则:本工程由比选申请人以比选申请文件、合同条件、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等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及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为依据,由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并按要求编制比选工程量清单。
3.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对工程量清单内所有项目进行完整报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报价为零或空白)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在编制申请报价时不得改变比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及工程量,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申请文件按废标处理。
4.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如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废标。
5.本项目比选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108807.6元。综合单价限价金额见比选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6.中选人在施工过程中须承担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网(线)的保护责任,相关费用由申请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比选报价,包干使用。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施工道路地下管网(线),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及所有费用均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7.比选申请人应先到本项目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价格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能获得批准。
8.本项目清单全部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选后比选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 (四)付款方式:
确认成交后至迟于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供全套结算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且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80%,达到该比例即停止支付);经政府财政评审或审计,无需政府财政评审或审计的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100%;乙方缴纳的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评审/审计完成后自动转为质量保修金,若转为质量保修金前履约保证金已发生扣减,则由乙方立即补足差额,甲方亦有权自尚未支付的款项中扣收相应金额;质保期2年,在质保期满10个工作日内,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若本项目结算完成后,需经政府审计机关抽审复核的,则最终结算金额以复核审定金额为准,多退少补。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 联系人:胡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