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晴天通信基站站址租赁]
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山水晴天通信基站站址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拟采购山水晴天小区内天面基站专用场地以及配套设施,年租金10000元(含税),期限3年,总金额30000元(含税)。】
二、 直接采购原因
[请选择适用本项目的直接采购原因并删除其他原因,请勿随意调整表述。涉及企业秘密等特殊情形的,应对涉密项目信息脱敏后再行公示,或按照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规定不作公示。]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具有垄断属性的专用性或社会性资源。】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7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博】,【******】[采购项目经理/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博】,【******】[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日 期:2025年4月23日